刘新律师,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主要创始人,其秉持的“为者常成,行者常至”的执业理念,成为了本所发展的源泉和动力。
刘律师于1999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并开始律师执业生涯,具有计算机和法学双学科背景,同时还是国家认证的企业培训师。刘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前,有长期从事外贸商事交易的工作经历,并于2015—2019年期间旅居美国学习金融法律知识。得益于这样的复合专业背景、商务和学习经历,刘律师更具有鲜明的综合能力和广阔视野,不仅能解决客户的具体法律需求,更能成为客户的良师益友;不仅能为客户挽回损失,更能为客户创造价值。
任职经历
1995-2000 珠海鑫光集团;中物三峡公司 从事外经贸工作
2000-2005 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
2005至今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/律师
专长领域
公司法
股权设计与纠纷处理
社会职务及荣誉(含曾任)
广东省律协青年委员会委员
珠海市热心党建业主
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
珠海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
国家二级企业培训师资格;
中国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结业;
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;
私募股权投资律师培训班结业。